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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9新入职教师培训研习营的通知

发布者:审核: 复核: [发表时间]:2019-09-25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为贯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精神,建设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,帮助新入职教师快速胜任工作,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,现决定举办2019新入职教师培训研习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研习对象

2019年入职的新教师59人。

二、研习内容

研习内容主要包含职教理念与师德养成、职教育人策略与教师发展、教学素养与能力、科研素养与能力、实践素养与能力、教学与师资管理规范、团队培育、红色教育等模块内容,具体培训时间、内容、主讲人详见培训日程安排表(见附件1)。

三、研习安排

(一)研习时间:9月26日—10月18日

(二)研习地点:润德楼六楼教师培训室

四、研习考核

(一)集中研习将采用签到制,人事处负责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、考勤管理等工作。培训结束后,按学校规定对培训讲师和研习教师分别予以学时认定,并对新教师培养档案进行培训考核登记。

(二)完成集中研习模块的所有课程,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,视为考核合格:

1.撰写个人研习总结一份;

2.撰写专业课程教案一份;

3.个人研习笔记一本;

4.小组合作完成培训简报;

5.小组合作完成结业汇报。

(三)对于研习考核合格的教师,发放新教师入职培训合格证书,优秀人员数量一般不超过培训总人数的10%,考核成绩包含考勤(20%)、平时表现(20%)、个人作业(40%)、小组简报及结业汇报(20%)四部分内容,其中优秀学员在申报校内外研修培训项目时将优先考虑。

(四)新教师入职研习经历和考核成绩是新教师培养考核的必要条件之一。

五、其它

1.主讲人授课时间如有变化,请提前1天通知人事科做好调整事宜,联系人:王雪,联系电话:2557152。

2.新教师研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,研习期间如遇学校重大事项,时间顺延。

具体附件请查看学校AIC.

组织人事处

2019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