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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庆祝教师节系列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

发布者:审核: 复核: [发表时间]:2017-06-0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庆祝第33个教师节,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“多读书、读好书、好读书”,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,全面提高教书育人水平,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庆祝教师节系列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》(鲁教师函﹝2017﹞10号)精神,现对我校开展教师征文和学生征文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“我的读书生活”教师征文活动

(一)参加对象。全院教职工。

(二)征文内容。读书给教师自身专业成长带来的收获;由阅读引发的对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的感悟;用读书的成果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的经验、体会等。

1.主题鲜明,材料鲜活,案例典型,时代感强,条理清晰,语言精练,文笔流畅;

2.密切结合教师读书和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的实际,做到朴实真切,言之有物;

3.文体不限,题目自拟,格式规范,文末注明引文出处,字数不限。

二、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”学生征文活动

(一)参加对象。全院在校生。

(二)征文内容。

1.诗歌、散文、随笔等体裁不限,诗歌原则上不超过50句,散文、随笔等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。

2.题目自拟,主题突出,积极向上,尽情抒发对老师的感恩之情,阐释自己对好老师的认识与评价。

三、征文评选

组织人事处将组织评委会对报送的征文集中进行评选,评出教师征文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5名、三等奖15名,评出学生征文一等奖5名、二等奖15名、三等奖30名,同时将优秀作品推荐上报省教育厅。

获得省教育厅表彰的优秀作品将颁发证书并在《山东教育报》或山东教育社相关刊物上刊登。

四、报送方式、数量、格式要求

(一)征文作品目录及格式见附件1、附件2。

(二)6月26日前将作品及目录纸质版以部门为单位送交人事科,电子版发送至于邦玲crp邮箱。

(三)教师征文。教职工在50人以上系部不少于5篇,50人以下不少于3篇;每个处室不少于1篇。

(四)学生征文。每个系部在初选后推荐优秀作品20篇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部门、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,加强领导,及时部署发动,积极组织开展征文活动,按时报送征文作品。

(二)强化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部门、单位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大力弘扬师德、铸造师魂的过程,通过征文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。

(三)广泛参与,民主公正。要充分体现活动的广泛性、参与性和多样性,发动和吸引广大教师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。

(四)严禁抄袭、剽窃和代笔,一经查实,取消参评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
附件1:征文活动作品目录汇总表

附件2:征文活动作品格式要求

组织人事处 基础部

2017年6月1日

附件1:征文活动作品目录汇总表

附件2:征文活动作品格式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