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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审核: 复核: [发表时间]:2021-05-17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,提高全体教职工(含外聘教师、第三方人员)疫情防控意识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落实教职工外出防控管理

非工作日确需外出的,原则上至少提前24小时按要求进行报备。出市人员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,出省人员经联系校领导同意。教职工可通过AIC外出审批系统进行申请,必须审批批准之后方可外出;教职工不得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行;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外出,严禁外出擅自更改路线。

工作日因私确需外出的,除遵照上述要求外,需按照《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(修订)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,同时所在部门按要求做好缺勤登记追踪工作。

外聘教师及第三方人员外出继续履行纸质审批手续,由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同意,做好登记管理,交组织人事处进行备案。

二、严格落实教职工健康管理工作

继续做好教职工(含外聘教师、第三方人员)一日三测体温健康摸排工作,建立好教职工健康台账,每日报送教职工健康摸排情况,重点关注新“四类人群”(①确诊、无症状感染者;②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;③本人及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或14天内本人、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、接触史的;④21天内所居住社区发生疫情的,需居家隔离14天,核酸检测做到“应检尽检”,核酸检测取得阴性结果后方可返校。

三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

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在不断变化中,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引导教师关注疫情防控官方权威信息,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、防治知识,提高疫情防控意识,坚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,切实加强个人防护,做到科学防疫。

国内多地陆续发生新冠肺炎疫情,请全体教职工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,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常态化这根弦,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,如发现有教职工未按要求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,学校将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曝光,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
组织人事处

2021年5月17日